2018年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2018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名额和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30名,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6.遵纪守法,家庭政治历史清白,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的行为和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的各岗位的文化程度及技能要求
(一)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两类书记员共30名
1.20名书记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10名书记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所有书记员的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要求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南阳市兴隆路人力资源大厦东隔墙30米(南阳油脂集团公司)三楼,南阳市复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报名携带资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三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
(三)发放准考证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均需提交验证。
五、考试安排
1.笔试。法律类笔试科目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文秘类、会计审计类、电工类、执法巡察队员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试成绩。总体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相关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下发聘用通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与南阳市复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充实到各自用人单位工作。
2.被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全额由用人单位缴纳。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复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37730911
南阳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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