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州新密纪监委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郑州新密纪监委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16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郑州新密纪监委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根据新密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缺额,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计划选调新密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9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中,已在省公务员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法律资格证书的免笔试;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党政纪重处分的;4.与新密市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由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委、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新密市编办和新密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选调公告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委网站和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红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新密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享受免笔试的相关支持性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编制卡原件和个人信息采集表原件。
5.报名时需交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市纪委监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考试
公开选调考试工作由新密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十九大精神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示。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选调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委网站和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示。
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1.5,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公开选调体检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7年试行)》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委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后,市纪委监委结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市纪委监委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9822600 69820760
新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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