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测绘地理信息局招聘公告
2018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驻马店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行政改革和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确保一次办妥的意见》(驻政[2018]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驻马店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招聘计划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0名;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 月31日以后出生);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考人员要具有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报考人员要具有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经县以上测绘主管部门认定有测绘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聘用,同时具备测绘和计算机管理能力的优先考虑聘用;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市国土局官方网站和驻马店公共就业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驻马店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2月5日-7日。
报考者于2018年12月5日至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1号、2号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18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马店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报名咨询电话:0396-2613007 (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0396—2889177(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396-2617988(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396-2613038(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
2、报考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于报名当天现场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8:00至17:30到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1号、2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审查资格和领取准考证。因错过时间,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12月15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12月19日通过市国土局官方网站和驻马店公共就业网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12月21日在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1号、2号窗口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12月22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12月24日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和驻马店公共就业网等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5天公示。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工作。统一上岗日期是2019年1月。
六、岗位待遇
(一)招聘人员待遇比照“政府购岗”人员待遇执行。标准为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招聘人员工作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并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监督管理
(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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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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