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 〔2015〕 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是一所集职业技术教育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基地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2450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拥有实习实训楼8座,实验楼1座,面积达8.5万余平方米,实训设备总价值超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110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26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共2人,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6人,河南省政府、省教育厅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5人,学院教师近三年获得国家专利350余件。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全国职工教育与培训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院设有14个教学院(系),现开设44个专业。学院多次承办全国、全省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并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训处、财务处等负责任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副处长任副主任。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核组织、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
纪委负责对招聘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计划一览表》。未列计划的专业有合适人员可以调剂引进,已列专业计划完成后,若遇优秀人员,可突破招聘计划引进。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博士研究生学历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指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报名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8日止,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任职资格证、职称聘任证、荣誉、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也可将上述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rsc3720056@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专业+姓名。
2.报名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九楼926房间。
3.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工作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工作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考察采取面谈、实地考察和审查档案等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规违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任与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提出拟聘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待遇:对于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学历的博士人才,给予安家补贴35万元,紧缺的工科专业给予安家补贴45万元;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未受聘副教授的享受副教授待遇,之前受聘为副教授的享受教授待遇,期限 6年。配偶没有工作的,由学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进行安置,协调办理子女入托入学。
六、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杨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固话或手机):0373-3720926、15670519965、13837355706。电子邮箱:rsc3720056@163.com
七、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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