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阳邓州市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第1号)
2018年南阳邓州市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第1号)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9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邓州市民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第1号)
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邓州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发展教育的若干意见》,拟面向社会为民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13名,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范围人数及岗位条件见四、五及附件1。
三、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高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3、应聘初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4、应聘小学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应聘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大专院校以上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13名。其中高中教师36名,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84名,幼儿教师43名。
详情见附件
六、招聘教师待遇
市政府为民办学校公派的教师5年内按照现行教师待遇执行;五年后经市人社、教育部门按程序考核合格转为公办教师。新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满5年后有调整岗位意愿的须经教体局同意后统一调配。
七、招聘方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办法。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2、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教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同时填写《邓州市民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名。
对邓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市民政局审核认定后出具证明材料。
3、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对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信息虚假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招聘及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9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可免缴报名考务费)
(二)笔试。1、应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应内容。2、应聘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师德常识等相应内容。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相同者,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讲课)程序。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人社局严格审核认定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三)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面试(试讲)教材;
1、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邓州市现行一年级必修;
2、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邓州市现行七年级上册(体育为全册教材、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
3、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邓州市现行五年级上册教材(试讲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如涵盖不到的学科,文科讲语文,理科讲数学)。
4、幼儿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和谐课程大班语言教材上册。
(五)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下发聘用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应聘者请及时关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在规定的时间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和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人社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组织本次招聘。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组织。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替考等其他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将按高考违纪的有关规定,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外,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过程参照高考监考的办法,全程录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十、有关情况说明
详情可登录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 0377-62287819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十一、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人员招聘表.xlsx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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