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州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
2018年郑州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公司招聘就业服务大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郑州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1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一)司法辅警 8 人:男 6 人,女 2 人;
(二)法律类专业 2 人;
(三)计算机类专业 2 人;
(四)文秘类专业 2 人;
(五)统计类专业 1 人;
其中:第(一)类岗位要求司法、公安类院校毕业,公安学相关专业;或复、转、退军人,不限专业、院校。第(二)至(五)类专业不限男女,具体岗位根据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工作作风过硬,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学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限郑州籍贯(郑州市所辖区、县、县级市),其中司法辅警类要求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8.聘用后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9.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18年8月14日起,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他人不得代替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公司招聘就业服务大厅
(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与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4.咨询电话:0371—62108821/62108822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可查),复、转、退军人相关证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4)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6.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5:1的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5:1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准考证领取
笔试: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于2018年8月22日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面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于2018年8月2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只适用于报考司法辅警人员)
1.参加体测人员:所有报考司法辅警岗位的考生。
2.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时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详见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
4.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宣布,达标者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资格:
(1)报考司法辅警岗位且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
(2)报考第(二)至(五)类专业的人员。
2..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分专业排名。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8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8月25日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资格:
(1)报考司法辅警岗位体能测试达标并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报考第(二)至(五)类专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并逐一通知应试者本人。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3.面试时间:8月28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以后当场宣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资格确认: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并列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带队,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为8月30日,体检当天发放政审表,政审表于9月4日上午10点前交至公司招聘就业服务大厅(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与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4.因以下情况造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体检合格的,视为递补有效。
(1)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2)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被录取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
(4)逾期未报到的;
(5)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
四、录取聘用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的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中牟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调整为2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3.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公司及用工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08827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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