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10名。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8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于2018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分别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ay.hrss.gov.cn)、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ayys.net.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润楼2楼大厅(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路交叉口,市内乘坐50路公交车至终点站换乘汤阴县2路公交车安阳幼专站下车)
3.报名时所需准备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2018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以上材料须准备原件、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写清楚姓名)。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取消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不得转报其它岗位,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通知书》,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50%+《公共基础知识》×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前,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取得面试资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取得面试资格人数仍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人社部门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2)3807306
联 系 人:王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372)2209609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2)3807322 3807366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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