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新规 事业单位可以自主确定职称评审计划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今年起,我省将对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进行改进和调整,符合条件事业单位可以自主确定职称评审计划。
新政规定,从今年起,全省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调整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确定当年及未来两年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与空岗情况一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备案,并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不再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年度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级职称结构比例进行备案。
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要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最高控制标准的,按照超过10%以内“退二进一”、超过10%~15%之间“退三进一”申报,超过15%以上不再申报年度评审计划的办法进行自主调控。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违反规定超比例申报评审计划,不得违反逐年逐步到位原则突击评审职称。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投诉举报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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