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招聘辅警补充公告
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2018年招聘辅警的补充公告
为深化上天梯“大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本地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结合上天梯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专职从事“一村一警”工作,现就该类辅警招录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实际居住地在上天梯本地,户籍地以上天梯本地为主,性别不限,专职从事“一村一警”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热爱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在本地有一定的威信和社会影响;
(六)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40周岁至65周岁之间(即1953年6月20日至1978年6月20日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六)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着报名方便、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者本人于2018年7月10日9:00至18:00期间到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信访大厅接待室(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珍珠大道圆盘北100米)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要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初步资格认证后,现场填写《信阳市上天梯管理区2018年招聘辅警人员(调解员)报名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办方当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上天梯管理区网站(http://www.xysstt.gov.cn/)进行发布。
五、面试
1、面试的对象:符合报名条件且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上天梯公安分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4、面试组织:由上天梯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九、岗前培训
招聘辅警上岗前,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辅警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所有人员由上天梯公安分局统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900元。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3886977,0376—388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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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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