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乡凤泉区招聘教师公告
凤泉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共计80人,招聘单位为凤泉区区属学校,属全供事业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18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8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点击“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
招聘组织部门将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请于2018年6月30日9:00-7月4日17: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以便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7月5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政府老院内二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政府老院内二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岗位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专业基础知识(50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等和材料作文。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以上人员须在2018年6月30日9:00-7月3日17:00期间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政府老院内二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时间的后果自负。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上公布。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体检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服务期限不满3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918699, 3096722;
监督电话:0373—391821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凤泉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0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