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用工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男性执行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户籍为本市人员。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辅助性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同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为21—35周岁;男性;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熟练操作计算机;
7、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家庭成员、近亲属没有被判处刑罚的;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基本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5 日,共 2 天。
报名地点: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许昌市魏文路与龙兴街交叉口信通金融中心D幢10楼1007室)。
应聘人员需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学历认证报告,有计算机、驾驶证等证件的报名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用工委员会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为基本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基本技能测试:电脑文字录入听打不少于70字/分钟。
2、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13″1。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核小组通过观察、问答打分,面试成绩取考核小组平均分数。
面试成绩与以上成绩总分前5名确定为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由后者递补,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员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本次招聘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与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对被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薪酬标准: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被聘用人员月工资由建安区政府制定的相关工资标准确定发放;由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统一拨付,劳务派遣公司按月足额为被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和联系人
登录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查找招聘简章。
联系人:党先生 0374—6039159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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