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商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
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商丘职位进行体能测评和体检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及进行体能测评和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公告》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请于2018年5月19日(周六)上午7时前到商丘市神火大道199号商丘市公安局院内集合,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并提交《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报考商丘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由本人自行下载填写),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考生可自行准备饮用水和食品,穿着适合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体能测评前避免作剧烈运动,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五)根据规定,怀孕考生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请怀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18年5月17日(工作时间内)17时前,将由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市公疗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交到商丘市公安局政治部818房间,经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
(六)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熟悉相关项目测评要求。在此,提醒各位考生: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只能测1次;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不允许穿钉鞋。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二、体检
(一)《公告》规定: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26日(周六)上午6时30分前到商丘市神火大道199号商丘市公安局院内集合,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规定都在《体检须知》上,请各位考生及时下载并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因考生未阅读《体检须知》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体能测评、体检。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一次后,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370—3289812 0370—3277300-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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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检须知.doc
商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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