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郑州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郑州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郑州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未超过1:1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的规定,我市录用职位共有276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见附件1),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我市公安机关、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郑州市监狱和管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及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18年5月6日(星期日)上午7:00。
三、体检集合地点
郑州市科技馆(地址:郑州市嵩山路170号,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贴1寸照片)。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分别集合报到、验证。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六)体检费用自理(260元)。
(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八)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九)根据规定,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考生请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体检时出具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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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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