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省司法厅)
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照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最终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48名(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新107国道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北)。
三、体能测评人员集合时间、地点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于 2018年5月8日早上8:00前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门口集合。逾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依据
体能测评按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通知》(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
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2)等有关规定,并做好体能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集合时,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要如实填写,如有隐瞒,后果自负),并按照公布的集合编组(见附件1)排队。
(二)考生应当准备好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1000米(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三)体能测评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请考生根据自已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对少数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测评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或受伤的,测评成绩视为有效成绩,不再另外补测。
(五)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六)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测评成绩(单项不合格的,现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裁判、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上报省公务员局。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体能测评成绩无效,并报请有关部门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考生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
六、体检有关事项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定于 2018年5月10日进行。体检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有关标准执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专业技术岗位和专业职位要求为财会金融类、医学类的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标准执行,其他各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标准执行。请考生认真对照,提前做好体检准备。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事项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
以上事项如因天气等原因推迟或变更,以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371—6590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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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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