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信阳市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体检公告
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信阳市)体能测试及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体能测试及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统一考录公务员
1、体检
根据《公告》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467人 (名单详见附件1)。
2、体检项目及规定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文件执行。
面试结束后至拟录用结束前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3、体检批次、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5月12日、13日分两批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际开支确定),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5月12日、13日早晨7:00前,到达东方红大道与中山路交叉口银座商城(原银珠广场)门前并按照既定分组集合(批次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2)。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
按照《公告》要求,我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部分职位的,除体检外还需进行体能测试。这次我市参加体能测试的公务员职位为商城县人民法院1500902、1500903;光山县人民法院1501903;固始县人民法院2600901;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503401、1503402职位,涉及考生共计13人(名单详见附件1)。
5、体能测试项目及规定
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不允许穿钉鞋。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执行。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6、体能测试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能测试定于5月8日进行,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于下午15点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怀孕考生需本人携带由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到达信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体育场集中,按照统一安排,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统一考录人民警察
1、体检
根据《公告》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共49人 (名单详见附件3)。
2、体检项目及规定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能测评、体检。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一次后,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3、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5月6日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际开支确定),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6日早晨7:00前,到达东方红大道与中山路交叉口银座商城(原银珠广场)门前集合。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项目及规定
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不允许穿钉鞋。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执行。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体能测试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能测试定于5月4日进行,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于5月4日下午14点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怀孕考生需本人携带由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到达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院内操场集中,按照统一安排,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0367-6366730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6-7676857
信阳市公安局:0376-65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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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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