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兰考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公告】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实施方案》等规定,我县将组织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步审查,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能测评内容
报考特巡警队员职位的人员测评项目为: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10米×4往返跑;3、纵跳摸高;报考110指挥中心接线员、警务保障(视频维护)、行政助理职位的人员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一)要求,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以测评的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或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测评时间:2018年4月24日
报考110指挥中心接线员、警务保障(视频维护)、行政助理岗位的考生:2018年4月24日上午8:00集合;
报考特巡警队员岗位的考生:2018年4月24日下午14:00集合
集合地点:兰考县济阳学校体育场(车站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原盖亚中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二),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填写《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怀孕等不适合剧烈活动的,不允许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隐情不报,坚持参加体能测评,而发生任何意外伤害的,由本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检录组以外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4.测评期间,考生实行编号管理,不得介绍姓名等个人信息。
5.测评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7、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要进行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考官、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8、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旦发现体能测评结果无效。
10.考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60分钟内向仲裁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11.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受到较大影响的,将适时调整测评时间。
咨询电话:兰考县公安局 0371-26991110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23307568
监督电话:兰考县监察委 0371-2699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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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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