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濮阳南乐县政府购岗招聘公告
2018年南乐县“政府购岗”招聘公告
根据南乐县人民法院、南乐县公安局、南乐县地税局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此次考试与南乐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报名,同时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岗数量
南乐县公安局交通协管员20名。
南乐县法院辅警20名。
南乐县地税局税务协管员10名。
二、招聘原则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南乐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5、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通过南乐县“政府购岗”被聘用人员。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2月10日。
报名网址: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
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2月8日—2月11日上午12: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2月11日18: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城乡低保户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可享受考务费减免政策,但需先缴费,并在笔试结束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等),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劳动关系股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2月26日8:00至2月28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递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是120分钟,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从我县入伍或南乐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516房间)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办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公示
县“政府购岗”办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
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南乐县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六、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和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组织领导
成立南乐县2018年“政府购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八、其它事项
《2018年南乐县人民法院、南乐县公安局“政府购岗”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3-8631978
监督电话:0393-8653007
南乐县“政府购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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