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18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8周岁以下。
二、聘用岗位的人数、专业、学历等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4月30日。
报名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报名资料:考生须持《2018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门诊四楼人事科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暂定5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人员达不到3:1的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考生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我院将在面试结束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本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八、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922186
监督电话:0371—2265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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