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驻马店汝南县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驻马店市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汝南县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承接的劳务派遣任务,按照用人单位汝南县森林公安局的要求,驻马店市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决定招聘一批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共招聘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4名。要求男性(工作岗位在远离乡镇和比较偏远的林区,需要经常加班或24小时值班)。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上坚定可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自我约束能力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驻马店市(含9县4区)生源或户籍的公民。(中共党员、获得部队军以上荣誉证书的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到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森林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职责的身体素质。男性身高170㎝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如心理素质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等工作要求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1月26日。
2.报名地点:汝南县森林公安局(地址: 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汝宁大道18号,联系电话:0396-8049022)。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复转军人退役(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⑵《驻马店市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可下载打印)。
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
⑷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提供相关证明。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体能测评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本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二)体能及身高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及身高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跑。体能及身高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的标准及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身高规定进行。
体能及身高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及身高测评结束时当场公布结果。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并增加毒品尿检项目。
体检地点随机确定,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录用)。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各种原因导致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低于七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驻马店市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往汝南县森林公安局。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上岗前由驻马店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按豫公通〔2016〕271号文件执行,日常考核由汝南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规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务关系的退回驻马店市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十、保障和待遇
按照豫公通〔2016〕271号文件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优待抚恤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700元(含社会保险费)。
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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