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重击“刷单”是对电商环境的最好呵护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重击“刷单”是对电商环境的最好呵护。河南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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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击“刷单”是对电商环境的最好呵护
【背景链接】
2017年10月3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否则,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
2017年11月16日,“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即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落槌。法院认为,简世公司组织炒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阿里巴巴方面表示,第一案的判决是对刷单炒信平台的一种警戒,组织炒信者所获利益将全部用来赔偿,只有炒信无利可图,才能维护守法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胜诉,表明电商平台切割这一毒瘤的决心:刷单不除,电商平台和消费者都是输家。
电子商务和分享经济中的信用评价非常重要。网购商品的消费者根据产品质量等做出客观评价,网购服务的消费者对服务态度等做出理性判断,以此形成的信用状况不仅是商家改进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也是消费者选择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重要依据。但是,刷单炒信现象的出现却让电子商务和分享经济中信用评价的作用大打折扣。刷单炒信,讲得通俗点就是在网上杜撰虚假的信用信息。这不仅是对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扭曲,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是对诚信生态的深层践踏。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在市场秩序的构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和分享经济尽管主要依托“虚拟”的互联网空间生存和发展,但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却是“现实”的。也就是说,依托互联网产生和发展的电子商务、分享经济仍然属于市场经济范畴,仍然适用基于诚信基石上的市场秩序,而诚信基石一旦遭到破坏,电子商务、分享经济赖以生存的市场秩序将受到严重威胁。而信用的重要作用,从事电子商务和分享经济的商家也心知肚明,一些商家刷单炒信的行为则从反面说明,他们是渴望赢得良好市场“信用”的。但他们这种获取“信用”的手段,反而是一种更加严重的失信行为。
用失信行为来杜撰虚假的“信用”,是一种更高程度的失信。它的最大的特点是打着诚信的幌子欺骗消费者,谋取私利。这种行为和手段看似“高明”,实则愚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消费者的心中有杆“秤”。当人们购买到某种不良商品或服务后,即便刷单炒信获得的“口碑”再好,也挡不住人们心中的谩骂与“差评”。而且吃亏上当的人越多,这种“差评”越会广泛传播开来,刷单炒信获得的假“口碑”很快就会被戳穿。
刷单炒信、杜撰虚假信用的行为,对投机者本身危害也很大。靠刷单炒信、杜撰虚假信用获得短时间内的“繁荣”,会让其沉迷于虚假繁荣的表面,不思进取、不从源头上改善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最终让自己经营的行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从这个角度看,刷单炒信颇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意思。劣币长期驱逐良币的结果,一定导致多输的局面:商家对平台数据不再信任,买卖的达成将越来越难。
[参考对策]
当前,发布正当竞争法已经付出水面,但要做到有法可依的同时更要考虑法律如何落地。为此公安、工商、网络部门可联合起来,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运用网络大数据分析优势,探索税收监管、质量监管、网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刷单机构、发空单的快递公司、刷单软件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另外,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将涉事商家列入“黑名单”,甚至责令行业禁入。因此,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双管齐下,给“刷单炒信”者戴上金箍,有利于净化网购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良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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