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幼儿师范学校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告
洛阳幼儿师范学校2018年编制备案制人员招录实施办法
为了满足洛阳幼儿师范学校发展需求,根据《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编制备案制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洛阳幼儿师范学校施行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编制备案制教职工招录工作,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录编制备案制教职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由洛阳幼儿师范学校组织实施。
洛阳幼儿师范学校成立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工会委员等组成的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录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精心组织,协同配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二、招录原则
根据招录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三、招录方式及计划
2018年度编制备案制教职工招录工作按直接招录和考试招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录编制备案制教职工35名,其中计划直接招录25名,剩余计划考试招录。此次招录只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招录计划如下:
(一)教学岗位30名
(二)教学辅助岗位5名
四、组织实施
(一)直接招录
1.范围和对象
(1)国家重点(211工程)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南京师大、华中师大、湖南师大、华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西南师大)等9所2018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2)天津师大、浙江师大、河南大学、河南师大、山东师大、吉林师大、辽宁师大、重庆师大、四川师大、洛阳师院等10所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3)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教师,可从我国重点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院校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招录。体育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音乐院校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 ;美术院校有: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舞蹈学院有:北京舞蹈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系、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舞蹈学院。
(4)报考教学辅助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招录领导小组可到相关院校进行直接招录。
2.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硕士研究生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龄在32岁以下(教辅岗位本科毕业生年龄截止到28岁,有从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4)报考教学岗位者,要求本硕同一专业,并具有与申报职位层次、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辅岗位者应具有与其专业相一致的从业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职工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更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3.招录程序
(1)报名及现场确认
①报名
招录小组采用适当的方式发布招录信息。应考人员关注洛阳幼儿师范学校公众号(lyys1916),进入菜单“学校信息”——“人事招聘”填写报名信息。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8:30至1月31日下午17:30。
②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洛阳幼儿师范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A.身份证;
B.在校期间成绩单;
C.与所报岗位相一致专业、层次的资格证;
D.报考教辅岗位的,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E.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复印),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者,一定不要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③领取准考证
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学科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3)试讲
应聘教师岗位者,由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30分钟后,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应聘教学辅助岗位者,由评委随机抽取跟岗位工作一致的题目,进行15分钟的从业能力测试。
(4)确定初步人选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根据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5)双向选择
招录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体检程序。
(6)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7)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毕业院校出具考生平时表现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者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8)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7月10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递交至洛阳幼儿师范学校办公室,市人社局、教育局按照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9)公示
对录用人员在洛阳幼儿师范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lyys.ha.cn)及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式结果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10)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署编制备案制聘用合同,市人社、编制、教育部门、招录单位按《实行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管理。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
(11)违约责任
凡进入录用程序,与招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如有中途违约者,需向招录单位缴纳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整。
(二)考试招录(考试招录实施办法待定)
五、招录纪律
招录小组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招录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录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379-63952785 王老师,0379-80868775 吴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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