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阳市公安局空额补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洛阳市公安局空额补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发布,此次招聘计划为:勤务辅警29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西工区凯旋东路45号)。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为洛阳市公安局空额补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洛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洛公通【2017】5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满足洛阳市公安局工作需要,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后充实到洛阳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为:勤务辅警29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洛阳市(含八县、偃师市和吉利区)户籍、生源地为洛阳市或者在洛阳市进行人事代理的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中专以上学历体育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聘所规定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5日后至1999年12月15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身高不低于170CM,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5、报到证、代理证(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的需提供)、退伍人员还需提供退伍证;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公告及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4日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西工区凯旋东路45号),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交纳考务费60元。
(三)领取准考证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内到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领取(西工区凯旋东路45号)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在洛阳就业网(http://www.lyjyfw.com/)发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项,满分100分(1000米跑成绩50%+立定跳远成绩50%)。
7、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8、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将在洛阳就业网(http://www.lyjyfw.com/)进行公示。
9、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没有上述情形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聘用;同为中共党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相同者,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业体检机构按照标准执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按照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政审合格者为拟招聘的洛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洛阳就业网(http://www.lyjyfw.com/)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履行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上岗前由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洛阳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派遣到洛阳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警务辅助人员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公安机关应予同意的情形外,在洛阳市公安局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财政核拨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报到,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七、其他
1、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阳就业网(http://www.lyjyfw.com/)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负责。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0379-6220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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