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舆县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7年平舆县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1日17:3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平舆县2017年度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县直单位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豫人社〔2017〕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度在县直局委开发35个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度县直局委计划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岗位)共计35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以下单位就业:
1、县扶贫办20人,其中计算机专业10人、文秘专业6人、法律专业2人、财会专业2人;
2、县户外办5人,其中计算机或财会专业3人、文秘专业2人;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人(劳动监察大队法律专业2人、乡镇劳保所不限专业2人、仲裁院法律专业1人);
4、县防水办5人,其中计算机专业2人、文秘专业2人、经济管理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2、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
二、发布招聘信息
自2017年12月12日起通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注意查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1日17:3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0396-5022075。
(二)报名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平舆县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以输出后大小为准)。同时另外上交同底板照片两张,以备后续使用。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统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
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面试,各拟聘岗位按照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若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空缺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前一天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平舆县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县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县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本次招聘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县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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