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招聘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公告
2017年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招聘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公告发布,本次共招聘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8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20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8:00至12月6日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招聘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简章
根据承接的劳务派遣任务,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决定招聘一批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共招聘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8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20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性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警校、体校毕业生可放宽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男性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驻马店市(含8县4区)生源或常住户口的公民;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6.自愿从事执纪审查陪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共产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被处以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党内警告处分的;
3.曾被处以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曾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执纪陪护人员、交通协管员和社区协管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和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及司法诉讼程序过程中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及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之前签有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交通协管员和社区协管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执纪审查陪护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公司此次招聘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报考者于2017年12月4日8:00至12月6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6-2817648(驻马店市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招聘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体能及身高测评资格确认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和体能测评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本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统一规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体能及身高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及身高测评人员。
体能及身高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的标准及本方案对应聘人员身高规定进行。
进入体能及身高测评的人员须在体能及身高测评前按要求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原报名网站。
体能及身高测评前进行资格确认。进入体能及身高测评人员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士兵同时提供退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提交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到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文化路西段高铁桥西路南)进行资格确认。
经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体能及身高测评通知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体能及身高测评资格。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及身高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及身高测评结束时当场公布结果。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个性稳定、应变能力和执纪审查特勤陪护岗位相关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并增加毒品尿检项目。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各种原因导致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往用人单位。
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在无陪护任务期间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管理,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和体能、技能等训练;有留置陪护任务时,市纪委负责陪护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中监督、岗后总结、执勤(驻勤)管理等有关工作,市公安局派员协管。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的日常管理按豫公通〔2016〕271号文件执行,日常考核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负责,依规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退回北京华远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十、保障和待遇
按照豫公通〔2016〕271号文件规定,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优待抚恤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专款保障。执纪审查特勤陪护人员首次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700元(含社会保险费)。
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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