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商丘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和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25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四朝古都——河南省商丘市,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1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学科为主干,以工学、艺术学为新的增长点,基础学科力量强、应用学科前景好、新兴学科生长快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教授、副教授400多人,博士300余人,硕士700多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二、组织领导
由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处、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教师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信息
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除辅导员、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管理岗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外,均须学术硕士毕业生。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另外有专业(方向)分类限制者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者。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qnu.edu.cn/),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5,进入“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应聘者须慎重选报。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并据此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有关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侯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312682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其中应聘辅导员者,重点测试辅导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学校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符合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人事处网站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由学校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26826,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0-3111066(学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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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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