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10月31日,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终于在大家的期盼中发布了,本次考试共招聘6339人,与去年不同的地方是今年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分开录取,其中招录公务员5418人,招录人民警察921人。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17年12月17日举行,考生可于2017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公告分开发布,但整体招录报名等方式基本不变
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务员5418人,较上年的4845人增加了573人,河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招录人民警察921人,较上年的1278人减少了357人,但2017年总的招录人数6329人比起2016年总的招录人数6123人来说增加了216人,总的招录人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二、明确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考
17年指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比起去年增加了舞弊行为的惩罚,这也告诉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
除此之外比去年的“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今年的公告更加明确的指出了“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报名考试。”相比于前几年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的情况,18届的毕业生又有了更多的选择。
三、保护本土考生,部分岗位限制户籍
往年是没有户籍要求的,今年一些地区的岗位开始限制户籍,也是为了保护我们河南的本土考生。大学实习期不算基层工作经验。毕业两年内没有就业,而且没有签订三方。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特岗,只是指我省招募的才可以满足,且大学生士兵必须满足1、我省;2、服务期满;3、满大专学历。
四、资格初审方式有所变动
由“2016年的招录单位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变为了“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此项变动在报考时必需引起广大考生的注意,报考审核方式由之前的报名后两天内审核变为了报考后统一审核,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在报考时选择好合适的职位再进行报考,以免后期审核无法通过造成无法报考的麻烦。
五、对基层工作经验人群有规定和16年一样,表述略有变化,将退役士兵纳入有基层工作经验范围
今年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表述为“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日。”
专家分析发现,今年和去年对基层工作经验的诠释,多了一类人群,那就是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表明河南对军队退役人员有一定的照顾,这类人群可以多种选择,也就是说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此类人群也可以报考,据统计,本次招录中共有219个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共招录341人。与去年相同但不同于往年,今年不再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事业单位、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这是考生要注意的,这类考生是不能报考有基层工作经验规定的职位的。
六、对于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方式有所变化
由2016年的“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变换为2017年的“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这一改动对进入面试时的考生有了一定影响,也希望能引起广大考生的注意。
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规定
专家分析,本次考试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规定有大变化,具体有以下几点,有意向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要注意了:
1、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公安类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检察业务专业科目、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 16日14:00—16:00 。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计算不同于一般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成绩×3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017河南公告规定: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2016河南公告规定: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2015河南公告规定: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由此可见,今年没有明确指出计算方式,但是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今年对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岗位的考生加大了面试成绩的比重,减少了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的比重。
最后,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提醒考生,要诚信报考,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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