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顶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人公告
2016年平顶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共5天(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兴路北段原劳动局一楼大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平顶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人公告
为创新和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力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现经市政府同意,平顶山市公安局委托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其中:男240名;女60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平顶山市公安局“一村(格)一警”工作中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平顶山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不限);
5、男性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含)以上;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其它不适宜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第一批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进入面试、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但需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共5天(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兴路北段原劳动局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6151775、4912345(24小时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3222519(正常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交纳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以及上述各证件复印件一份)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并填写《平顶山市公安局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表时需要填写录用后的志愿工作派出所,尽量选择本人居住地派出所,选报偏远派出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测量身高。报名现场测量,男性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含)以上。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
(二)体能测评及面试
1、体能测评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建设路东段体育村体育场内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3、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20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后,男性考生前360名,女性考生前90名进入笔试。(名单详见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papdswx;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pdszyrl)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退役士兵分组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四)体检
1、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2、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达不到1:1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六)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平顶山市公安局“一村(格)一警”工作中的辅助性岗位进行工作。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绩效工资为200元/月),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平顶山市公安局
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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