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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商丘永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Tag: 2016河南河南事业单位 2016-10-21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下半年)商丘永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 28日至 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光明路与芒砀路交叉向南300米路东)。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下半年)商丘永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50名。特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 10月27日。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5、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 28日至 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光明路与芒砀路交叉向南300米路东)。
  3、报名要求:
  (1)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应与所提供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⑶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高等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寸5张。
  ⑷报名时需填写《2016年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半年)》,可自行打印,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4、所招聘专业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1、笔试
  (1)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得分按所报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下旬公布。网址: http://www.ycs.gov.cn。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按所报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不占同专业岗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比例),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拟参加面试人员应按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与考核
  ⒈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满一年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纳入财政供给。
  七、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永城市事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方案由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26    2718989    2752036
  附件1:永城市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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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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