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42
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6年9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6年10月举行。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历年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看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此类题型,一方面重在平时积累,另一方面要多加练习,为帮助考生练习有关题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每日一练,帮助考生提高。
1.
下列不属于县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的是( )。
A.主要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
B.政府以监督为目的的监督对象的调查信息
C.在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报告、咨询意见等
D.政务公开服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2.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 )。
A.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B.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
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D.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创造性
3.
汤顺用个人财产创立某企业,后其病故,其妻子和已满18周岁子女,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该企业解散时,进行清算财产的是( )。
A.其子女
B.其妻子
C.其妻子和子女
D.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4.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
A.公开
B.公平
C.公示
D.公正
E.择优
5.
以下不属于《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是( )。
A.警告
B.记大过
C.开除
D.降职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
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在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报告、咨询意见等并不影响其权利义务,因此并无必要公开,A、B、D项都是需要政务公开的内容。本题应该选C。
2.答案: A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是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原则,也是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应遵循的原则。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D
解析:
>题并没有表明汤顺创立的是何种性质的企业,因其以个人财产创立,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是一人有限公司。(1)假如其创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汤顺已经病故,因而只能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假如其创立的是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汤顺已经病故,无法成立清算组织;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汤顺的妻子、儿子都不愿意继承该企业,未成为该企业的股东,因而不能由他们清算,而只能是“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无论汤某创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公司,都应当选D。
4.答案: AB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结合选项,故正确答案为A、B、D。
5.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处分包括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注意,公务员处分中没有“降职”一说。故本题答案选 D。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也是常考点,备考时需多留意。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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