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宁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6年洛宁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 19日至9月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凤翼西路洛宁县汽车站斜对面)一楼服务大厅。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洛宁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洛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面向洛宁在岗大学生村干部招聘3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43周岁以下指197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 19日至9月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凤翼西路洛宁县汽车站斜对面)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洛宁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连续任职且近三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
4、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5、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 2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本次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宁县人才网和洛宁县党建网和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第一学历层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拟招聘人数空缺的,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和聘用,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洛宁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洛宁人才网(http://www. luoninghr.cn /)、洛宁党建网(http://www.lylndjw.gov.cn/) “最新公告”,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等均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9-66232455 0379-66268620
点击下载>>>
中 共 洛 宁 县 委 组 织 部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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