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48人公告
2016年许昌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中医局、省红十字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各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禹州市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在全市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特岗全科医生工作,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具体招聘单位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编办确定并对外公布。
三、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岗全科医生的招聘对象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符合《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
四、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四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2016年新增招聘的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八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2016年新增招聘的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三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即可报考。
注: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
五、招聘名额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全市乡镇卫生院共招聘43名(其中本科3名、专科40名)。
(二)特岗全科医生
全市共招聘5名。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8月中旬在许昌市卫计委网站、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和方案,报名者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16年8月18日—8月22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16年禹州市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2016年禹州市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4)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禹州市卫计委报名邮箱。电子信箱:yzswsjrsk@163.com。
2.资格审核:8月23日至8月26日为组织资格审核时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提供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6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同时需另行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岗全科医生需提供证件: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及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6年许昌市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同时需另行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地点:禹州市卫计委人事科教股(707房间),电话:0374-8880361。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组织笔试:9月中旬(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考试。
(五)面试考核:异地命题、异地考官。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编办组织实施。特招毕业生和全科特岗医生的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七)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许昌市卫计委网站、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附件:
1.2016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2016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牛艳伟 禹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靳中现 禹州市卫计委主任
丁红超 禹州市人社局局长
杨建春 禹州市编办主任
成 员:闫红军 禹州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张国强 禹州市卫计委副主任
祁会军 禹州市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国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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