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河南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现有教职工220名,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教学机构设有五系一部,开设有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旅游和酒店管理等20多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旅游和酒店管理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是“河南省级文明单位” 、“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
二、组织领导
在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的指导和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督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招聘单位: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2、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任教师共5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河南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
2、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提前在河南省人社厅(http://www.ha.hrss.gov.cn/)及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http://www.hnisvc.com)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5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hntyrsc@126.com进行初审。
3、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自备复印件一套留存)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一寸免冠照片4张。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371-65721665。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场,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考生8月20日8:30-18:00携带身份证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在河南省统计局统一领导下,由省局人事处会同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并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于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同时在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应加试面试,最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向后顺延。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内容。经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河南省人社厅和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录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试用期按国家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考试、考察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相关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未尽事宜,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5721665(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9(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9828(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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