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
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辅警,从事公安检查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二)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者于2016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认真阅读《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了解报考的具体要求,点击“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名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6年7月4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厅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3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9: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五)报名与整个招聘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信阳市公安局(http://xysgaj.gov.cn)网站、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进行发布。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6年7月9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通过信阳市公安局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体能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身高低于报考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及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后,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书原件。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聘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七、岗前培训
招聘辅警上岗前,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八、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辅警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聘用后由信阳市公安局分配106国道新县沙窝检查站24名、230国道新县箭场河检查站24名、京港澳高速公路豫南检查站32名、大广高速公路新县检查站24名、沪陕高速公路固始检查站24名、312国道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检查站24名,107国道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检查站24名。所有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944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负责为每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583.2元。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6520723
信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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