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每日练习

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8

Tag: 2017年河南公务员河南公务员公务员 2016-06-1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6年8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6年9月举行。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历年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看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此类题型,一方面重在平时积累,另一方面要多加练习,为帮助考生练习有关题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每日一练,帮助考生提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 )。
  A.货物进出口
  B.技术进出口
  C.我国香港地区货物进出口
  D.国际服务贸易
  2.A.李某因刑事责任被某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所以李某一共被剥夺了6年的政治权利。
  B.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包括了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于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C.关于犯罪人员主动自首之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
  D.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在已满追诉期限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劳动关系式基本的社会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劳动关系打破了计划经济下的超稳定状态,劳动关系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劳动关系的矛盾已逐渐成为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关于劳动者、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政府直接代表劳动者的利益
  B.政府直接代表企业利益
  C.政府是劳动关系的调整者
  D.企业直接代表企业内部劳动者的利益
  4.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表现符合该原则的是:
  A.因缺少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B.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时,应当追诉。
  C.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免于起诉。
  D.法院在认定被告人犯有数罪或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5.下列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是( )。
  A.商场销售的燃气热水器
  B.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
  C.张某手工制售的仿古家具
  D.外企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手机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
  《对外贸易法》在主体上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和中国其他组织。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但不包括我国香港地区货物进出口。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A
  解析:
  B选项不是罚款而是罚金
  C选项应当减轻或免除
  D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答案: C
  解析: 劳动关系的直接当事人是企业和劳动者。政府应履行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责。
  4.答案: A
  解析: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关键要件包括:(1)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2)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结合选项来看,A项中,“缺少直接证据证实”符合(1),无罪判决符合(2),符合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B项中,“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符合(1),但“应当追诉”则不利于被告,即不符合(2);C项中,没有“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不符合(1);D项中,并没有无法查清的事实,只是暂时还没有查清,不符合定义中“存疑时”时的情况,即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5.答案: B
  解析:
  关于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B项商品房属于建筑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故正确答案为B。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