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0人公告
2016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报名地点: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北50米御玺大厦A座7层,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0人公告
招聘单位名称:河南瑞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派遣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
工作地点:
1、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法院本部工作地点);
2、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庭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
3、郑州市经开区第五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经开区中心法庭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
4、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与长春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北(高新区中心法庭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共120人,其中法院本部106人;行政庭3人;经开区中心法庭4人;高新区中心法庭5人。
相关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具有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可放宽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意见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纹身;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岗位职责:
承担法庭记录、卷宗装订、文书送达等司法辅助工作。
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正式工资为2622.55元(含社保);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
管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法院工作。考生履行合同情况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北50米御玺大厦A座7层。
联系电话:0371-66389688。
联系人:杨老师
3、提供材料:①个人简历②一寸照片一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院系出具本年度毕业证明。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完成后等待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书记员工作相关内容。
(三)计算机实际操作
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能力。
(四)面试
考试时间:计算机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察内容: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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