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市直及平原示范区招聘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平原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我们对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3-3696213、0373-3696342、0373-3696591。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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