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351人公告
2016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351人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9:00— 4月26日17:30,现场报名于201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每天9:00至17:00到有关单位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参考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351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35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市属8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34个委局84家单位,招聘人数351人,216个专业岗位。各单位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等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络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3日9:00— 4月26日17:30。考生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zz.hrss.gov.cn)“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或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报考人员需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
2. 资格初审(2016年4月24日— 4月27日)。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6年4月29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4日9:30期间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郑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二)现场报名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于201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每天9:00至17:00到有关单位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或现场采集图像)。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表格可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
(三)注意事项
1.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5,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考单位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6年4月26日9:00至4月27日17:00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郑州市科学技术协会0371-67883928
郑州市文物局0371-67189425
郑州市财政局0371-67180713
郑州市畜牧局0371-67178921
郑州市水务局0371-67721820
郑州城市管理局0371-67171620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0371-67889908
郑州市民政局0371-67180937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1-67170835
郑州市体育局0371-66227412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0371-67188917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0371-67170719
郑州市地震局0371-67171178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0371-67185685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0371-67188511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0371-67170331
郑州市审计局0371-67181551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371-69095824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0371-67182227
郑州市园林局0371-67177625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0371-67189238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0371-67172088
郑州市粮食局0371-66250183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0371-67185688
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0371-67173961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0371-67185509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0371-67184926
郑州市教育局0371-66962327
郑州市嵩山饭店0371-67171828
郑州城市管理局0371-67171620
郑州市黄河饭店0371-67809786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67882512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0371-67882938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0371-67187582
四、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工勤岗位不考职业能力测试。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3. 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为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其实际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教师岗位资格审查、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各单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如该岗位进入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教学技能测试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的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方式的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50%,实际技能测试成绩占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教师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地点:郑州军测书香精品酒店(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河南省图书馆旁)。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郑州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监督电话:0371—67182179;0371—67185381
邮箱:zhengzhougk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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