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鹿邑县委党校选聘教师公告
2016年河南省鹿邑县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5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日,报名地点:鹿邑县人社局办公室(县政府院内)。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考生可结合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鹿邑县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鹿邑县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鹿邑县委党校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县教育系统财政全供教师中选聘5名理论教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财政全供在职教师,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优化结构,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纲领,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党校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责任心强。
2.招聘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哲学、历史、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
3.第一学历为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携带材料: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报考需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日。
报名地点:鹿邑县人社局办公室(县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394-7213989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需提供材料如下:
(1)《2016年鹿邑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书;
(4)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2.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或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另行通知,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3.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一周后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或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主要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从指定的教材中随机抽取。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或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附件2)。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参加考察人员中依序递补。
(四)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录取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
(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人员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件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面试资格确认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鹿邑县委党校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