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人公告
2016年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金水路公安分局六楼会议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公告发布如下。
2016年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2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20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
2、具有郑州市户籍(含荥阳市、登封市、新郑市、新密市、中牟县、上街区户籍);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役士兵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行为的;
7、其他不适于参与所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金水路公安分局六楼会议室(郑州市二七路与市民新村北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人民公园东门对面)。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党员证明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制作笔试准考证使用)。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6、报名费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30元。
7、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九、聘用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待遇
工资待遇依据郑州市临时用工工资标准及协管员工资标准制定。
十一、有关事宜
(一)查询考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凡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96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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