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市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5年洛阳市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地点:孟津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同时为补充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市编办批文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招录8名工作人员,为会盟卫生院、白鹤卫生院、常袋卫生院、横水卫生院、王良卫生院、小浪底卫生院(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招录15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相关单位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县编办、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5年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孟津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5、已就业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5);
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2015年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或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凭低保证及户口本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3、已报名人员于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孟津县的大学生村干部,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村连续任职满三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孟津县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2015年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共青团孟津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孟津县政府及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孟津县政府网、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打分,分数当场公布。面试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孟津县政府网、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所有被招录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本方案由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7911598(人社局) 67928345(安监局) 67929044(卫生局)
监督电话:0379-67912450
附件4:《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情况证明》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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