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务员面试:剑走偏锋 奇正相辅
由于参加河南省公务员面试的考生众多,如何脱颖而出是每个考生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的考生对于面试基本都具备相应的了解和准备,所以要想赢得考官的目光,就必须应对得法。孙子兵法有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在对面试还不够了解之前,中规中矩答好面试题就是最佳的应对方式,但如果考生对面试已经有所了解,那么如何与众不同就是出奇制胜之策了。那么如何做到奇正相辅?河南省公务员网来告诉你。
奇正相辅之“正”
对于公务员面试来说,奇正相辅中的“正”就是指对于面试基础知识的掌握。这部分内容包括面试内容的分类和测评要素的分类等,对于每类问题的相应答法,这些都是每一个即将走上考场的考生应该掌握的。在这部分内容中主要以综合分析和计划组织,以及协调能力为主,除此之外还有人际沟通、应变能力、举止礼仪等等。
在众多考生尚不了解面试本质的情况下,这些面试相关的知识是制胜法宝,但如果大多数的考生对此都了如指掌,那么这些重复性的知识就会导致考官对考生厌烦,反而不美,那么这种情况下,考生就要好好考虑“奇”了。
奇正相辅之“奇”
相对于“正”来说,“奇”对于考生本身素质有一个较高的要求,不是任何无厘头的说法都是剑走偏锋,也不是一些网络用语是为“奇”。所谓的“奇”在不同的面试题中有不同的体现,例如在综合分析中的“奇”体现为另辟蹊径,而在计划组织类题中则体现为创新性的举措。而这一切都基于对面试考试基本知识的理解。
何处方现“奇”
对于一个抽签抽到前几名参加面试的考生来说,过于“奇”只会让人觉得标新立异,反而会显得对问题认识不深刻,因此,“奇”只能在考官在对于前面考生答案过于类似,较为疲倦时使用。另外,在计划组织和应变类题中如果有比较新颖的举措也可不考虑环境剑走偏锋。
如何做到奇正相辅
首先是观点新颖:对于综合分析而言,观点新颖是最佳的“奇”,在保证和题干相关的前提下,找到与众不同的角度就是“奇”。在哲学中有这样一个观点:每一个事物都有正反两面。而对于一个社会热点来说,一般也有利弊两面,一般考生会将目光集中在有利的一面,而忽视弊端,比如说社会上“高调慈善”的问题,很多考生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如何提升民众对于慈善的关注,甚至有考生会看到慈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透明现象,这些都是比较大众化的观点。作为前几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来说,这样的答法无疑是充分且具体的,但如果是后几位考生,那么考官必然会觉得较为雷同,难以集中注意力。所以此时关注“高调慈善”的弊端就能让考官眼前一亮,比如说“高调慈善”会打击一些只能在慈善事业上做出自己微小的一份贡献的普通民众,但慈善不分大小,社会应该对其他普通民众多一份关注,才能最为广泛地集中人民的慈善力量,给社会更多的关爱。
其次是举措新颖:这个“奇”主要体现在回答计划组织类题上,在此类题中,对于事物矛盾的把握和处理事物的条理性是重中之重。但对于每类事物,考生基本能够掌握相关的解题思路。所以要想鹤立鸡群,就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中的一点:一是能较为完备地讲述所有的步骤,并且条理性特佳;二是能在相关举措中列举一些其他考生难以想到的举措。比如在宣传活动中的宣传举措,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可以强调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但如果是传媒专业的考生则可详细介绍相关步骤等等。
剑走偏锋虽得一时之利,但难以持久,河南省公务员网专家建议考生还是以掌握面试相关基础知识为目标,结合自己所报专业和考试时的排序来相应选择属于自己的“奇正相辅”,只有这样,才能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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