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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濮阳市清丰县招聘教师公告

Tag: 濮阳市清丰县招聘教师 2015-07-1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清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160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8:00。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学科内容,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7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原文如下--
  清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其中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13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学前教育教师7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n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岗位者,必须是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位者,必须是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者,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
  4、报考初中各类岗位、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岗位者应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凡要求清丰户口的,均应是2015年6月1日前落户或迁入清丰;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要求的;
  5、在近五年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清丰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人员和已被招聘为清丰县特岗教师的;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表)
  共招聘教师160名,其中面向在清丰县服务或具有清丰县户口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小学教师 8名,面向原籍为清丰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小学教师24名。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统一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pyrsw.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清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
  ⑴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5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
www.pysrsks.com),点击“清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0393-6665582。
  ⑵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2015年7月28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⑶符合定向招聘范围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前,于2015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405房间(朝阳路西段路北)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⑷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5年7月2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⑸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15年8月4日8:00至8月7日9: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⑹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其他原因不能联系上考生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将资格条件要求相同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体育、小学体育、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等分别合并为9类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岗位按乡镇(学校)分设。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类别的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数与该类岗位拟招聘数量的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该类岗位拟招聘名额。
  3、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交纳60元笔试考务费。
  未按期确认、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学科内容(如: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学科内容为语文)。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在岗的具有清丰县户口或在清丰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请于2015年8月 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将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送达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405房间(朝阳路西段路北),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各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体检和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体育、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等合并后的9类岗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考试有效成绩,坚持“高分优先选择”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拟聘岗位,填写《清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岗位确认表》。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岗位根据本人报考岗位确定。
  (七)公示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准调离所报考乡镇。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393-7219012
  举报电话:
  清丰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93-7228856
  附件:招教岗位数量一览表
  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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