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荥阳市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摘要:2015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180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原文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高中阶段教师45名
其中:普通高中教师35名,职业高中教师10名。
普通高中教师35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
职业高中教师10名,其中:交通运输类(汽车)专业2名,音乐(舞蹈)类专业2名,电子类专业2名.机械类4名。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55名
其中:语文10名(小学5、初中5),数学10名(小学5、初中5),英语10名(小学5、初中5),体育10名,音乐7名,美术8名。
(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8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荥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高中教师者除外);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体、音、美岗位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的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荥阳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费30元。
(4)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比例为1:3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内容:①试讲(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②答辩(答辩占面试成绩的40%)。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1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社局、荥阳市纪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社局、荥阳市编办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滕 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凤芝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耿元奇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卫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文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双利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范喜昌 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社局,王文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教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教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2015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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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2015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2015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高中阶段教师45名
其中:普通高中教师35名,职业高中教师10名。
普通高中教师35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
职业高中教师10名,其中:交通运输类(汽车)专业2名,音乐(舞蹈)类专业2名,电子类专业2名.机械类4名。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55名
其中:语文10名(小学5、初中5),数学10名(小学5、初中5),英语10名(小学5、初中5),体育10名,音乐7名,美术8名。
(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8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荥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高中教师者除外);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体、音、美岗位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的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荥阳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费30元。
(4)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比例为1:3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内容:①试讲(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②答辩(答辩占面试成绩的40%)。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1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社局、荥阳市纪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社局、荥阳市编办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滕 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凤芝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耿元奇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卫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文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双利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范喜昌 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社局,王文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教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教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2015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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