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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灵宝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Tag: 灵宝市招聘卫生专业 2015-05-2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三门峡灵宝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名,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灵宝市涧东新区函谷路南段)。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原文如下--
  2015年三门峡灵宝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满足医疗卫生工作需求,经灵宝市政府同意,灵宝市卫生局所属部分医院(事业差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三人社事业〔2012〕18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5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卫生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较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中有年龄、岗位资格、基层服务年限及有关证件等要求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灵宝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灵宝卫生局网站和灵宝党政公众网公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灵宝市涧东新区函谷路南段)
  3、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2015年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推荐2),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4、现场报名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灵宝户籍:
  ①退役士兵;
  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参加灵宝市:
  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②参加灵宝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6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灵宝卫生网公布。属于特殊岗位急缺人才,报上级批准后,可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后开考。对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灵宝市卫生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一天到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30元,笔试两科共计60元。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两科):
  (1)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等。
  (2)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护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基础护理学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及相关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医学专业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专业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需要分设考场的,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原始成绩×加权系数(加权系数=报考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的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加权系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在灵宝卫生局网站和灵宝党政公众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灵宝市人社局和灵宝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灵宝市人社局和灵宝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同时对应聘者的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审查。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灵宝卫生局网站和灵宝党政公众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卫生局按照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六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内不得调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灵宝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灵宝市纪委0398-8829169。
  七、本招聘实施方案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灵宝卫生局网站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灵宝市人社局:0398-8864903
  灵宝市卫生局:0398-8856265
  附件:1、2015年三门峡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
  2、2015年三门峡灵宝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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