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市汝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方案
摘要:汝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一楼办公室。
--原文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其中男、女各1名。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条件
除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外)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3、2014年毕业生及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户籍不限。
2、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3、相貌端庄、气质高雅,有吃苦耐劳精神;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经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记录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2015年汝
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2份(见附件)。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一楼办公室
3、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认证报告。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2015年毕业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全身6寸生活照、艺术照各2张。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另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5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共分试镜和目测、现场测试、笔试三个环节。由县纪检委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县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第一环节 试镜和目测
1、试镜:试镜资料按考生抽签顺序编号提前录制。提前5分钟熟稿。在演播室播报统一的稿件两篇(一篇消息,一篇评论),限时10分钟。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音面貌、朗读能力、播音状态以及身态语言是否生动、恰当、自然。
2、目测:在目测现场按照试镜抽签顺序编号,先播放考生试镜内容,然后进行考生目测。目测限时1分钟,考生做自我介绍。由评委对考生身高、形象、形体条件、身体状况等进行现场目测。
评委综合以上两项内容为考生打分,按照获得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员。男女报名人数各超过4人不足10人时,全部进入第二环节,男女报名人数各超过10人不足20人(含20人)时,男女各取前十名进入第二环节;男女报名人数各超过20人时,男女各取前15名进入第二环节。
第二环节 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内容共分四项,满分100分。按项依次进行,即进入该环节所有考生参加完第一项测试后,进入第二项。考生每参加完一项,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考生该项的得分,四项总分为考生第二环节的成绩。本环节考生成绩低于80分者,不再进入第三环节。
1、新闻播报(35分):限时3分钟,播读一篇统一的新闻稿件,考生可提前3分钟熟稿。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要求咬字清晰、发音正确、吐字圆润、呼吸顺畅、强弱有续、层次清楚。
2、播读通讯稿一篇(35分):限时3分钟,播读一篇统一的通讯类稿件,考生可提前3分钟熟稿。主要考察考生播读稿件时的情感表达能力,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感、言之有味。
3、现场模拟主持(20分):限时3分钟。考察考生专业素养。
考察考生的临时语言组织能力和平时掌握的知识面,对节目节奏、
层次、结构甚至结尾的引申、延伸等的把握能力。
4、才艺表演(10分):以唱歌、朗诵、舞蹈、器乐等为主要形式,时间3-5分钟。考察考生与众不同的能力。
第三环节 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组织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篇500字左右的命题文章。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底及对事物的分析理解能力。满分100分。
考生最终成绩=第二环节成绩×80%+笔试成绩×20%
(三)体检、考核、递补办法、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成绩并列,按第二环节考试中新闻播报和通讯播报成绩高低决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2、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3、递补办法 因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人员,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聘用的, 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试用期满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http://www.ryrsj.com/)公示。
2、考生同意将其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相关资料,由汝阳广播电视台保存,并用于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宣传工作。
3、考生同意汝阳广播电视台录制播出或现场直播这次考试在各个环节的电视实况,并在考试期间积极参加汝阳广播电视台举办的各种活动。
4、考试录制所有节目的版权归汝阳广播电视台所有。
5、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服装、道具自理。
附件:2015年汝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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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汝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方案
为满足汝阳县广播电视台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其中男、女各1名。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条件
除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外)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3、2014年毕业生及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户籍不限。
2、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3、相貌端庄、气质高雅,有吃苦耐劳精神;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经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记录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2015年汝
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2份(见附件)。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一楼办公室
3、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认证报告。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2015年毕业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全身6寸生活照、艺术照各2张。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另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5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共分试镜和目测、现场测试、笔试三个环节。由县纪检委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县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第一环节 试镜和目测
1、试镜:试镜资料按考生抽签顺序编号提前录制。提前5分钟熟稿。在演播室播报统一的稿件两篇(一篇消息,一篇评论),限时10分钟。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音面貌、朗读能力、播音状态以及身态语言是否生动、恰当、自然。
2、目测:在目测现场按照试镜抽签顺序编号,先播放考生试镜内容,然后进行考生目测。目测限时1分钟,考生做自我介绍。由评委对考生身高、形象、形体条件、身体状况等进行现场目测。
评委综合以上两项内容为考生打分,按照获得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员。男女报名人数各超过4人不足10人时,全部进入第二环节,男女报名人数各超过10人不足20人(含20人)时,男女各取前十名进入第二环节;男女报名人数各超过20人时,男女各取前15名进入第二环节。
第二环节 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内容共分四项,满分100分。按项依次进行,即进入该环节所有考生参加完第一项测试后,进入第二项。考生每参加完一项,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考生该项的得分,四项总分为考生第二环节的成绩。本环节考生成绩低于80分者,不再进入第三环节。
1、新闻播报(35分):限时3分钟,播读一篇统一的新闻稿件,考生可提前3分钟熟稿。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要求咬字清晰、发音正确、吐字圆润、呼吸顺畅、强弱有续、层次清楚。
2、播读通讯稿一篇(35分):限时3分钟,播读一篇统一的通讯类稿件,考生可提前3分钟熟稿。主要考察考生播读稿件时的情感表达能力,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感、言之有味。
3、现场模拟主持(20分):限时3分钟。考察考生专业素养。
考察考生的临时语言组织能力和平时掌握的知识面,对节目节奏、
层次、结构甚至结尾的引申、延伸等的把握能力。
4、才艺表演(10分):以唱歌、朗诵、舞蹈、器乐等为主要形式,时间3-5分钟。考察考生与众不同的能力。
第三环节 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组织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篇500字左右的命题文章。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底及对事物的分析理解能力。满分100分。
考生最终成绩=第二环节成绩×80%+笔试成绩×20%
(三)体检、考核、递补办法、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成绩并列,按第二环节考试中新闻播报和通讯播报成绩高低决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2、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3、递补办法 因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人员,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聘用的, 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试用期满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http://www.ryrsj.com/)公示。
2、考生同意将其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相关资料,由汝阳广播电视台保存,并用于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宣传工作。
3、考生同意汝阳广播电视台录制播出或现场直播这次考试在各个环节的电视实况,并在考试期间积极参加汝阳广播电视台举办的各种活动。
4、考试录制所有节目的版权归汝阳广播电视台所有。
5、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服装、道具自理。
附件:2015年汝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
汝阳县广播电视总台
2015年4月22日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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