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宝市引进卫生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摘要: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30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4月30日,报名地点: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面试采用口头答辩式,主要测试答辩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原文如下--
一、引进计划(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毕业生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附件1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
3、报名需递交资料:
(1)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3)报名表一份。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口头答辩式,主要测试答辩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百分制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引进岗位及人数、引进条件、引进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灵宝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引进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一院、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及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8864903
灵宝市卫生局: 0398-8856265
附件:1、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计划
2、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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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河南公职类招聘信息汇总
--原文如下--
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知识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现结合实际情况,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30名。一、引进计划(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毕业生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附件1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灵宝市卫生局人事科
3、报名需递交资料:
(1)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3)报名表一份。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口头答辩式,主要测试答辩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百分制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引进岗位及人数、引进条件、引进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灵宝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引进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一院、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及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8864903
灵宝市卫生局: 0398-8856265
附件:1、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计划
2、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灵宝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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