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秘岗位招录公告
摘要:金鑫源劳务派遣关于招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秘岗位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5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报名地点:安阳市劳动保障中心西楼二楼业务三室,地址:安彰大道8号。笔试内容申论及相关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
--原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分子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1.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前至1975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文秘、中文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四、发布公告
依据本简章制定公告,于2015年3月31前在安阳人才网(www.ayrc.cc)发布招录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5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安阳市劳动保障中心西楼二楼业务三室,地址:安彰大道8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和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5年招录文秘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报名地点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笔试。笔试内容申论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政审对象。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试用、聘用
对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秘岗位工作,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者需按劳动合同工作二年以上,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
八、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期间发基本工资(每月14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暂定每月1600元,工作期间工资可根据本人工作表现进行调整,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上网查询:0372-2299312、0372-511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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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金鑫源劳务派遣关于招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秘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要求,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招录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秘岗位人员2名。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分子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1.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前至1975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文秘、中文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四、发布公告
依据本简章制定公告,于2015年3月31前在安阳人才网(www.ayrc.cc)发布招录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5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安阳市劳动保障中心西楼二楼业务三室,地址:安彰大道8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和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5年招录文秘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报名地点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笔试。笔试内容申论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政审对象。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试用、聘用
对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秘岗位工作,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者需按劳动合同工作二年以上,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
八、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期间发基本工资(每月14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暂定每月1600元,工作期间工资可根据本人工作表现进行调整,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上网查询:0372-2299312、0372-511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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