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检察机关考录公务员采用“二次平均法”补录空缺职位通知
根据《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规定,决定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进行补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ngwy.org/)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人员范围和方式
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除已考察合格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外,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计算面试成绩后,根据市辖区检察院、县检察院、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县检察院法律、司法会计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不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按照不同类别空缺职位招录人数与参加“二次平均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个职位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根据简章规定,免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得参加运用“二次平均法”对空缺职位的补录。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上述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各个空缺职位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二次平均法”的算法
1、计算出全省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全省所有n个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n,计算出所有n个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 A1+A2+A3+……+An)÷n。
3、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各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Xn =R÷An。
4、“二次平均法”后考生加权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三、“二次平均法”补录空缺职位的程序
1、公布空缺职位。在互联网上公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详见附件2)。
2、公示“二次平均法”后符合补录人员范围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在互联网上公布全省各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详见附件3),公示“二次平均法”后符合补录人员范围考生的加权面试成绩、“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50%)及名次。
3、现场选报空缺职位。符合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考生且有意选报空缺职位的,请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3:30前到河南省检察院机关11楼东会议室(1120房间)集合,按照“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空缺各职位的不同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次当场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同时,签订《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二次平均法”补录空缺职位自愿书》。“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选报职位的先后顺序。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县检察院在《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空缺职位表》中加注了*号。
四、考生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参加“二次平均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2份。
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郑州市郑汴东路与英协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附件:1.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进入补录人员名单
2.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检察机关公务员空缺职位表
3.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面试各考场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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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人员范围和方式
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除已考察合格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外,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计算面试成绩后,根据市辖区检察院、县检察院、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县检察院法律、司法会计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不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按照不同类别空缺职位招录人数与参加“二次平均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个职位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根据简章规定,免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得参加运用“二次平均法”对空缺职位的补录。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上述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各个空缺职位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二次平均法”的算法
1、计算出全省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全省所有n个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n,计算出所有n个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 A1+A2+A3+……+An)÷n。
3、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各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Xn =R÷An。
4、“二次平均法”后考生加权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三、“二次平均法”补录空缺职位的程序
1、公布空缺职位。在互联网上公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详见附件2)。
2、公示“二次平均法”后符合补录人员范围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在互联网上公布全省各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详见附件3),公示“二次平均法”后符合补录人员范围考生的加权面试成绩、“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50%)及名次。
3、现场选报空缺职位。符合参加“二次平均法”补录的考生且有意选报空缺职位的,请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3:30前到河南省检察院机关11楼东会议室(1120房间)集合,按照“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空缺各职位的不同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次当场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同时,签订《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二次平均法”补录空缺职位自愿书》。“二次平均法”后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选报职位的先后顺序。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县检察院在《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空缺职位表》中加注了*号。
四、考生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参加“二次平均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2份。
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郑州市郑汴东路与英协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附件:1.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进入补录人员名单
2.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检察机关公务员空缺职位表
地区 | 录用单位 | 录用 职位 | 空缺数量 | 报考 代码 | 报考条件及要求 |
焦作市 | 武陟县检察院 | 法律 | 1 | 080501 | 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
平顶山市 | *郏县检察院 | 司法会计 | 1 | 040703 |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
开封市 | 顺河区检察院 | 司法警察 | 1 | 020304 |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备注:录用单位前加注“*”的为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的县检察院。 |
单位 | 考场号 | 平均分 | 平均分序号 | 系数 | 系数序号 |
郑州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5.3 | A1 | 0.96 | X1 |
上午第二考场 | 83.7 | A2 | 0.98 | X2 | |
下午第一考场 | 86.9 | A3 | 0.95 | X3 | |
下午第二考场 | 87.5 | A4 | 0.94 | X4 | |
开封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4.8 | A5 | 0.97 | X5 |
上午第二考场 | 82.8 | A6 | 0.99 | X6 | |
下午第一考场 | 84.3 | A7 | 0.98 | X7 | |
下午第二考场 | 84.5 | A8 | 0.97 | X8 | |
洛阳市检察院、济源检察分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6.5 | A9 | 0.95 | X9 |
上午第二考场 | 81.5 | A10 | 1.01 | X10 | |
下午第一考场 | 80.5 | A11 | 1.02 | X11 | |
下午第二考场 | 84.7 | A12 | 0.97 | X12 | |
平顶山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1.0 | A13 | 1.02 | X13 |
上午第二考场 | 83.7 | A14 | 0.98 | X14 | |
下午第一考场 | 83.2 | A15 | 0.99 | X15 | |
下午第二考场 | 81.3 | A16 | 1.01 | X16 | |
安阳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0.6 | A17 | 1.02 | X17 |
上午第二考场 | 83.8 | A18 | 0.98 | X18 | |
新乡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0.3 | A19 | 1.02 | X19 |
上午第二考场 | 82.3 | A20 | 1.00 | X20 | |
下午第一考场 | 80.7 | A21 | 1.02 | X21 | |
下午第二考场 | 78.0 | A22 | 1.06 | X22 | |
焦作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0.8 | A23 | 1.02 | X23 |
上午第二考场 | 82.9 | A24 | 0.99 | X24 | |
下午第一考场 | 81.8 | A25 | 1.01 | X25 | |
下午第二考场 | 81.9 | A26 | 1.00 | X26 | |
濮阳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3.0 | A27 | 0.99 | X27 |
许昌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3.4 | A28 | 0.99 | X28 |
上午第二考场 | 77.9 | A29 | 1.06 | X29 | |
许昌市检察院 | 下午第一考场 | 83.2 | A30 | 0.99 | X30 |
下午第二考场 | 78.6 | A31 | 1.05 | X31 | |
漯河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79.1 | A32 | 1.04 | X32 |
三门峡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4.3 | A33 | 0.98 | X33 |
上午第二考场 | 83.3 | A34 | 0.99 | X34 | |
下午第一考场 | 81.7 | A35 | 1.01 | X35 | |
下午第二考场 | 83.6 | A36 | 0.98 | X36 | |
鹤壁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1.4 | A37 | 1.01 | X37 |
上午第二考场 | 84.5 | A38 | 0.97 | X38 | |
南阳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5.6 | A39 | 0.96 | X39 |
上午第二考场 | 82.4 | A40 | 1.00 | X40 | |
商丘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76.3 | A41 | 1.08 | X41 |
信阳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3.4 | A42 | 0.99 | X42 |
上午第二考场 | 79.5 | A43 | 1.04 | X43 | |
下午第一考场 | 83.6 | A44 | 0.98 | X44 | |
下午第二考场 | 81.5 | A45 | 1.01 | X45 | |
周口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78.8 | A46 | 1.04 | X46 |
上午第二考场 | 77.9 | A47 | 1.06 | X47 | |
驻马店市检察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2.6 | A48 | 1.00 | X48 |
上午第二考场 | 82.3 | A49 | 1.00 | X49 | |
下午第一考场 | 82.8 | A50 | 0.99 | X50 | |
下午第二考场 | 81.3 | A51 | 1.01 | X51 | |
郑州铁检分院 | 上午第一考场 | 83.3 | A52 | 0.99 | X52 |
上午第二考场 | 82.0 | A53 | 1.00 | X53 | |
53个面试考场面试总平均分(R) | 82.3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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