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市二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郑州市二七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5名,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如下:
1、土木工程专业7名;
2、金融学、投资学专业6名;
3、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5名;
4、城市规划专业5名;
5、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5名;
6、园林专业3名;
7、物流管理专业2名;
8、文化产业管理专业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3、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发布信息:在商都网、二七门户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专业及条件。
2、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可提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于2014年8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考试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6、开考比例: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时,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量。
7、加分项目: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名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需提交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办法
招聘按照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3、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4、考核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5、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区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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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
--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如下:
1、土木工程专业7名;
2、金融学、投资学专业6名;
3、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5名;
4、城市规划专业5名;
5、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5名;
6、园林专业3名;
7、物流管理专业2名;
8、文化产业管理专业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3、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发布信息:在商都网、二七门户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专业及条件。
2、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可提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于2014年8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考试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6、开考比例: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时,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数量。
7、加分项目: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名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需提交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办法
招聘按照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3、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4、考核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5、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区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17
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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