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不能用支教处罚补课老师

Tag: 河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2014-06-06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测试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切、固定、唯一的标准答案。从资料背景来看,都是有关当前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社会问题,有的已定论;有的尚未定论,完全要考生自己来解决。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提出对策或是对对策进行论证,都不会有一个确切、固定、唯一的标准答案。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ngwy.org/)整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参考。考生可结合2014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不能用支教处罚补课老师
  【背景链接】
  2014年5月,福建莆田市涵江区纪委从改进师德师风入手,强化明察暗访,开展严格整治违规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通过明察暗访,区纪委发现涵江区实验小学、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的3名教师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对这3名教师作出了记过处分、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涉事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两年,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实名通报的处罚。
  为雷厉风行叫好的同时,心中难免产生一种隐隐的伤痛。处分、通报,这些处罚并不为过,唯独责令到农村支教让人不解。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教书育人,本就是教师天职;有偿补课,实属乱象。但将去农村支教作为对教师有偿补课的一种处罚,不但伤害了支教的本意,玷污了支教教师的品行,更有可能搅乱农村学校廉洁从教的优良作风。
  支教是在城乡师资差别较大的背景下,一些有着高尚情操、奉献精神的人,深入条件落后、生活艰苦的农村,支援落后地区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为农村教育注入“活水”。它是促进城乡教育平衡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和社会不断鼓励、号召德才兼备的有为青年积极加入的公益类活动,是一种正能量的代表,意味着奉献、高尚和无私。支教,理所应当是一种荣誉。去农村支教的群体都是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应该得到全社会的认可、赞美和尊重,这样才能更好地将支教进行下去,使偏远农村相对落后的教育现状得到明显改善。
  [措施]
  一、各地教育部门对于支教老师的选派要进行严格审查。支教是一个崇高而神圣的活动,不仅要求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有崇高的道德素养,要进行严格的“准入”考核。为促进教学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二、对乡村教师要进行补贴。在增加生活补助的同时,还要实施人才津贴,实施晋升职称名额向农村倾斜的政策。真正让乡村教师“袋里有钱、住有所居、晋职有望”,让乡村教师安心在农村从教。
  三、触碰师德高压线的教师要严格处罚。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行为,为师德设立一条红线,通过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度不得评先、不得参与职称晋升等对违背师德的老师进行严格处罚。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聘请外籍政府雇员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